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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贵州记协网浏览量:2271更新时间:2013-11-12 16:41:15

关于第六届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省、市(州)新闻单位及各市记协、专业记协:

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新闻学会)决定在全省新闻系统开展评选表彰第六届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活动拟于2014年元月初在贵阳举行。

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是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省性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由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新闻学会)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

开展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者的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我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工作者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全省新闻媒体多出人才,推进全省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和我省工作大局服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优秀新闻工作者参评人员必须是贵州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新闻性报刊、通讯社,经国家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中从事3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的编辑、记者、评论员、校对、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历届长江韬奋奖获得者、全国和全省优秀新闻工作者、副厅级(含副厅级)以上人员不在推荐之列。

二、评选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三贴近”、“三深入”,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2011年以来在一系列重大宣传报道战役中表现出色。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新闻工作党性原则,为全党全国和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2、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三贴近”,积极参加“走、转、改”活动,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3、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响好,没有违犯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

4、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有获得过贵州新闻奖二等奖以上的作品。

(1)记者: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2)编辑: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3)新闻评论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 校对检查: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特别优异。

(5) 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及驾驭节目的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点和风格,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6) 新闻类节目制片人: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发扬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三、评选推荐数额

1、表彰数额

第六届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共表彰20名。

2、名额分配

平面媒体(报刊)推荐9名,包括行业类媒体(含专业记协)1名;广电媒体推荐9名;新闻网站推荐2名。

四、推荐要求和办法

1、推荐人选要经过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民主推荐,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推荐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平面媒体新闻单位推荐人选由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评选审定;广电媒体新闻单位推荐人选由贵州省新闻学会负责评选审定;新闻网站推荐人选由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网络处负责评选审定。

3平面媒体:

省直新闻单位推荐人选由本单位推荐加盖公章后向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报送。

市(州)有记协组织的,市(州)新闻单位推荐人选向本市(州)记协推荐,各市州记协按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分配名额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州)无记协组织的,市(州)新闻单位推荐人选由该市(州)党报牵头按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分配名额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行业类媒体(含专业记协)推荐人选由本单位推荐加盖公章后向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报送。

4广电媒体:按贵州省新闻学会相关要求推荐报送。

5新闻网站:按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网络处相关要求推荐报送;

6、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少数民族新闻工作者和女新闻工作者应给予关注。

所有报送材料应根据公示情况,填写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统一印发的推荐表,有推荐单位主要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附上规定的推荐材料。

五、表彰奖励办法

1、推荐人选经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审核,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授予“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

2、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向获表彰的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颁发证书、奖金,2014年元月初,在贵阳举行颁奖表彰大会。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被推荐的个人要填写《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事迹介绍不超过1500字;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该登记作品的复印件(最近两年的1件作品,报纸或电讯稿原件的复印件,广电作品只提供文字稿。以上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装订一式3份,寄送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以上报送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和被推荐人的彩色正面免冠照和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电子版请在推荐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电子信箱:76636291@qq.com。被推荐人名单将在金黔在线、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专网(贵州记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3、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享有无偿使用所有推荐材料的权利。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系人:文乔 电话:0851-6625212

传真:0851-6625100 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372号贵州日报社内  邮编:550001

此《通知》可从贵州记协网(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专网)http://gzsjx.gog.com.cn/下载。

                                   

                                   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贵州省新闻学会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1

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工作单位及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党派

 

职务

 

职称

 

新闻工龄

 

电话

 

手机

 

地址

 

邮编

 

公示时间

 

公示媒体

 

被推荐人事迹简介(1500字以内,可另加纸)

 

 

 

 

所在单位

盖章

2013    

市(州)记协

盖章

2013    

专业记协

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2

作品登记表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

 

作品标题

 

作品刊播单位

 

刊播日期

         

作品字数或时间

 

作品体裁

 

推荐理由(采写简况、作品评价、社会效果、获奖情况)

  

 

 

 

 

 

 

 

注:此表在代表作品前,与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起装订,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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