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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新闻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贵州记协网浏览量:3652更新时间:2013-02-20 02:07:14

贵州新闻奖评选办法

2013121日)

 

贵州新闻奖是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新闻学会)主办(以下称省记协)。贵州新闻奖每年评选一届。

一、评奖宗旨

开展贵州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促进我省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全省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和我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新闻性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贵州新闻奖设21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

(一)报纸杂志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事件、人物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连续刊发的 “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系列文章和专栏的系列作品,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编辑等,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6.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杂志系列。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杂志系列。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本项目申报主创人员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三)网络媒体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申报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频、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申报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本项目不含系列访谈。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申报主创人员指网页的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四)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杂志、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位责任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杂志、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连续刊播一年以上或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

报纸、杂志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申报的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4.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和新闻理论为研究主体的学术文章。申报作者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和全省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在同等条件下,落实“三贴近”要求,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优先考虑短小精炼的作品。

4.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5.文字类作品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其中,消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000字(含标点、符号,下同),评论类作品(包括文艺评论、杂文、网络评论)长度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篇作品长度,报纸不超过2000字,杂志不超过3500字,报告文学长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新闻论文长度不超过6000字;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报纸、杂志、通讯社等文字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件;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论文等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件。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4.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多角度,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有新意、有特色,色彩清新明快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明确,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像力丰富,幽默感强,艺术性强。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反映现实生活,引导社会热点,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文字、声音、画面生动感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比较固定的位置,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6.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五、设奖数额

贵州新闻奖设奖数额原则上不超过260件,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在特殊情况下,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3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

在获奖作品中,报纸杂志系列占49%,广播电视系列占49%,网络媒体系列占2%。中央驻黔媒体作品不占省内媒体获奖名额。

六、奖励办法

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向一等奖(含特别奖)以及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不再颁发编辑证书。

七、推荐、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1.推荐单位。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省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原创并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新闻论文参评作品不限本单位刊播),参加贵州新闻奖评选。

2.报送单位。各市(州)记协、专业记协是本地区、本系统贵州新闻奖文字类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报纸版面、新闻漫画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没有设立记协的市(州),请当地党委宣传部作为报送单位。

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是广播、电视台(含系列频率、频道)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和广电系统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贵州省新闻摄影学会是报纸、杂志、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贵州省报纸副刊研究会是报纸副刊参评作品和报纸、杂志、通讯社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1.推荐办法。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2)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3)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根据公示情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参评作品,填写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发的推荐表,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并附上规定的推荐材料。

(5) 完成上述四项程序后按下列要求推荐:

A.         贵州新闻奖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专题)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分别向以下单位推荐。

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当代贵州期刊集团向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贵州广播电视台、贵阳广播电视台以及其他各市(州)广播电视台向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推荐;

人民日报贵州分社、新华社贵州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贵州记者站、中央电视台贵州记者站以及其他中央驻黔媒体向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贵阳市、遵义市和安顺市各家报刊社向各市记协推荐;

六盘水市、铜仁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和黔西南州各家报刊社向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推荐;

劳动时报社、贵州政协报社、贵州民族报社、少年时代报社、贵州老年报社等各专业报纸以及《人大论坛》、《青年时代》、《贵州画报》等各专业杂志向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B.      网络媒体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作品,各单位对这些专项作品按照上述程序推荐办法向贵州省委外宣办推荐。

C.      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报纸版面、副刊参评作品;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参评作品;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按这些专项作品报送单位制定的推荐办法推荐。

2.报送办法。各报送单位须按照下列程序初评、报送参评作品:

(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本单位推荐作品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

(2)各报送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地、本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认真审核,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规定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

(3)报送单位将拟参加定评的参评作品,在本地、本系统新闻网站完整公示推荐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并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参加公示的作品无参评资格。

(4)各报送单位要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如作品有虚假、失实等情况,相关材料有篡改、伪造等违规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如属实,即撤销该作品的参评资格。网上评议意见要提交初评委员会作参考。

初评时,要坚持“评选标准”等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平面媒体、广电媒体与网络媒体。同时,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要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改进文风的优秀新闻作品。

(5)对本地、本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参评作品后,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报送材料,报送到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

贵州省新闻摄影学会、贵州省报纸副刊研究会和贵州省体育记协等专业记协按照规定数额评选,评选时贵州省记协派人参加,确保评奖公正客观。评出参评作品后报送到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

() 自荐、他荐参评作品

为了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允许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单位公示作品期间,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或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报送单位或评选办公室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及时转给刊播该作品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认真按规定的标准、程序认真审核,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范围。推荐单位公示期结束(电子邮件按发送时间,纸质邮件按寄出之日邮戳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四)报送的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复印件,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为评奖而重新制作,视为造假。

(五)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网络报送材料以截止当日24时为准)。

八、评委条件和评选委员会的产生

(一)     评选委员会负责贵州新闻奖的评选和中国新闻奖候选作品的推荐,每届评委人数不超过40人,由贵州省记协聘任并报经省委宣传部同意,任期一届。

(二)     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三)     评委实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有采编作品参评的原则上不担任当届评委且实行评委单位作品分组回避。

(四)     评委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人民日报社贵州分社、新华社贵州分社、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各1位负责人;贵州省委外宣办、新闻摄影学会、省报纸副刊研究会各1位负责人;加上省记协(省新闻学会)主席、常务副主席(10人左右)。

2、全省各新闻单位(不含人民日报社贵州分社、新华社贵州分社、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具有正高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不含局级,网络媒体编辑代表可放宽为副高以上职称,8人左右)。其中,省新闻单位代表20%,地方新闻单位代表80%左右;网络媒体编辑15%左右,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所占比例大致相等。同时,本着上届出任评委的地区和单位本届不再推荐的原则,由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抽签确定推荐评委的地区和单位,然后请这些地区和单位按规定条件各推荐1名编辑记者评委人选。

3、省记协副主席、秘书长及各市(州)记协主席(或其委托的副主席)、市(州)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的副部长(17人左右)

4、专家学者(5人左右)。由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从全省抽调专家出任评委。其中新闻单位资深专家3人左右,新闻教研机构学者2人左右,从事网络新闻研究方向的占15%左右,平面和广电研究方面的专家所占比例大致相等。

九、评选程序和原则

贵州新闻奖定评委员会负责把握整个评选工作,审查并定评贵州新闻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作品。同时,推荐参评当年中国新闻奖的候选作品。

(一)贵州新闻奖的评选,实行推荐、初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

(二)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报送的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推荐、报送程序”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作品将退回报送单位,不予公示。然后统一在《贵州省记协网》和《金黔在线》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除受理举报外,并将网上评议意见提交评委会作参考。

(三)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四)在评委认真审看(听)所有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五)贵州新闻奖评选时,评委在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的基础上,分成消息组、通讯组、言论组等(含系列报道等)。入选作品须获得小组2/3以上(含2/3)的赞成票。每一个评委都不能个人提高或降低评选等次。在各小组评选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全体成员会,通报各小组评选情况,在充分评议基础上,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按过2/3(含2/3)评委的赞成票,确定评选结果。小组达不到2/3的原则上不得入围,个别接近2/3票且小组有缺额的,可作缺额上报。小组应说明争议意见,提交评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定。

(六)贵州新闻奖获奖作品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5%。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1/2赞成票。最多进行两轮投票,如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在评选一、二等奖获奖作品时,达到规定票数,只是由于设奖数额等限制而落选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次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

(七)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名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设奖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的情况,须由全体评委对这些并列的参评作品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未足设奖名额,空缺的名额不补。

(八)评选会上实行回避制,即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全体评选会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单位、本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和参评者。

(九)初评阶段由各新闻单位、各市州记协及专业记协按照《贵州新闻奖报送数额分配方案》组织专家筛选推荐的参评作品。初评作品必须在各新闻单位公示5天,接受广大新闻工作者监督,并在此期间受理自荐、他荐作品。每位新闻工作者可以申报一项独立完成的作品和本人第一署名的联名作品,同一集体署名的作品,申报时不能超过两项。

初评单位组织初评工作后,分别推荐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合格的候选作品,报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

(十)评选细则由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根据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评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十一)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程序将随评选结果在《贵州省记协网》和《金黔在线》网站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评选委员会委托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做出决定。

(十二)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贵州新闻奖获奖作品名单。

十、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报送到贵州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或经评选获得省新闻奖的作品有报道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单位不得参评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对该作品的作者、编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贵州省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本人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

十一、贵州省记协享有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的使用权。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贵州省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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