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传媒沙龙:聚焦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中国记协网浏览量:1960更新时间:2014-04-11 16:42:57

    【编者按】3月28日下午,中国记协网举办“传媒沙龙”活动,邀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处处长农涛、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刘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和中国记协宣传联络部副主任张传亚,探讨对中宣部等九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认识,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的成因、危害和表现,以及如何有效地开展防范和治理工作。

    3月28日,中国记协网在京举办“传媒沙龙”活动。图为四位新闻人探讨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的成因、危害和表现,以及如何有效地开展防范和治理工作。 拼版照片 高国全 摄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祝寿臣主持“传媒沙龙”活动 高国全 摄

    主持人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祝寿臣: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中国记协网“传媒沙龙”活动。近日,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从3月底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3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是新闻界的病毒,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这类现象仍然屡禁不绝,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中宣部等九部门开展的这次专项行动,将加大对问题突出媒体,媒体驻地方机构和人员新闻敲诈,网络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使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今天来参加“传媒沙龙”的嘉宾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处处长农涛、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刘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中国记协宣传联络部副主任张传亚。在座的各位有长期从事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同志,有新闻媒体的负责人,也有在新闻一线从事采编工作的记者,请大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谈谈对这次专项行动的认识,探讨一下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这类问题的成因、危害和表现,以及如何有效地开展防范和治理工作。首先请农涛处长谈一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处处长农涛介绍情况 高国全 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处处长农涛:我来抛砖引玉。我常年的工作应该说是和各类新闻违法活动“斗争”得比较多,确实感觉到最近几年来这个问题非常突出。新闻敲诈的问题恐怕还不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历史上早就有,包括民国时期就有新闻敲诈的现象。但是最近几年,在我们国家这个问题显得特别突出。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对我们的社会、对国家的影响是很大的,对新闻队伍形象造成的破坏是致命的,特别是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传播之后,对于基层单位的生产、生活破坏性非常大,对我国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产生了很大的破坏力。本来媒体通过新闻报道进行舆论监督是确保社会健康有序的很重要的一个手段,但被人用来牟取私利,所以这个破坏力是非常大的。

    最近几年,我们查处了很多类似的案件,《焦点访谈》也报道过。类似的新闻敲诈的案件在基层还是比较多的,我感觉它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

    第一,记者个人职业道德丧失、法律意识淡薄是重要的原因。

    第二,新闻单位管理极不规范,有单位甚至不向编辑记者发工资,而是由编辑记者每年上交经营任务,用这种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是导致新闻敲诈不断产生的很重要原因。

    第三,基层单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怕媒体监督,就采取用钱“摆平”,给新闻敲诈行为制造了一个温床。如果基层没有违法问题,或者是能够坦诚面对媒体的监督,新闻敲诈就失去现实基础。

    第四,依法打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很多搞新闻敲诈的人往往在一家媒体干了坏事以后,被发现处理的结果就是报社把他辞退了,可他被辞退后又跑到另外一家报社或网站去从事敲诈活动,有时候他们能够在两家、三家,甚至七八家单位重复从事违法行为。我觉得,需要政府、社会、单位共同形成监管合力,才能让搞新闻敲诈的人无处“谋生”。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2011年建立起不良记录的名单,但在全国层面的执行上还远没有到位,很多违规人员被单位开除后,新闻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向我们报送违规情况,因此这些人并没有被列入不良记录,导致其他媒体继续录用他们,往往会造成更大的新闻敲诈行为。所以我感觉从个人、从单位、从行政监管几个方面来讲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配合。

    在管理实践中,新闻敲诈现象非常隐蔽,有点像受贿一样,往往是两个人之间内部交易、现场交易、现金交易,查处时很难取证。特别是当事人自己也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时,不愿意被曝光,所以也不愿意举报,这就造成行政监管方面查处的难度比较大。


    祝寿臣: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农涛处长分析的还是比较深的,分析了新闻敲诈、假新闻产生的一些政治原因、经济原因、社会原因。下面请刘健副总编来谈一下。

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刘健发言 高国全 摄


    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刘健:虚假新闻是与新闻业相伴而生的,自有新闻业就有假新闻。

    新闻敲诈作为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作为并非偶发的媒体流弊,则很晚才出现。先是由“有偿新闻”衍生出了“有偿不闻”,再由消极被动的“有偿不闻”衍生出了积极、主动的新闻敲诈。职业道德底线不断突破。

    我在工作中最早接触到的“疑似”新闻敲诈案例,是发生在2002年6月22日的山西繁峙矿难。这是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金矿爆炸瞒报事件,有关责任人将38具遇难矿工遗体冒雨掩埋、毁尸灭迹,并破坏了爆炸现场,繁峙县政府上报仅“死2人,伤4人”。在事故发生3天后,我接到读者的举报电话,安排记者刘畅前去调查。我们发出了独家报道,刘畅因此获得了范长江新闻奖。开始,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第一批赶到现场的记者,半年后才知道,其实有4家中央和地方媒体的11名记者在他之前就到了,但收受了现金和金元宝,就没有报道……

    2006年12月,我编发了记者发自山西的另一条新闻——《假记者横行吕梁山》。这回不是“疑似”了,是确凿无疑、触目惊心的新闻敲诈!稿件开头就说:

    “最近两年,吕梁市乃至山西省的假记者十分猖獗。有不少人上午还摆小摊、卖烧烤,下午就跑到突发事件现场去采访了。”山西省吕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杨志明说。 “假记者什么人都敢敲诈,包括政府机关和公安机关。” 写稿的记者高山,是吕梁地区临县人,掌握的情况特别细。

    据调查,临县的假记者最多,经常在县城活动的就有四五十个。假记者大多是当地无业人员。假记者主要干的是:干预农村选举、帮人打官司、护送超载车辆通过治超点、敲诈勒索企业主等。

    临县车赶乡一位负责人说,2005年,全省要求限期取缔土炼焦,该乡取缔动作迟缓了一些。因此,在2005年一年的时间里,他就接待了70批记者,其中有证件装备齐全的中央级媒体,也有小报小刊的记者,但更多的是假记者。好吃好喝之后,有的人伸手要上几千元才走,有的给几包烟或加点油就行。

    报道中提到,从事敲诈的以假记者为多,真记者也有。新闻敲诈乱象确实到了影响整个行业声誉、不抓不行的程度了。

    2008年10月,我的同事们又报道了山西霍州“记者排队领封口费”事件,报道获中国新闻奖。

    记者们排队领封口费的壮观场面被一个当地同行拍摄了下来。按矿主的说法领钱的大约有四五十人,拍下现场的同行“目测有100多人”!本报的报道称:

    这次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2010年2月,本报还报道了臭名昭著的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国务院相关批复认定,为瞒报该县李家洼矿难,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有10名记者涉嫌犯罪。

    近年来,类似的案例就多不胜数了。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老家的基层官员和企业因为遭遇新闻敲诈向你“求援”,希望你帮助联系涉事媒体的高层砍砍价,让他们别太狮子大开口!大家都很清楚,碰到的不是真正从事舆论监督的“揭黑记者”,而是明确无误的新闻敲诈者,对方纯粹就是为了要钱。


    祝寿臣:刘总把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进行了分析,特别是新闻敲诈阶段发展的一些特征也分析得很好。其实我过去对国外假新闻也做过一个分析,假新闻的确和新闻敲诈有所不同,假新闻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是一种国际社会现象,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有,现在有,过去也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表现形式不一样,特别在目前中国的表现,社会上对此也深恶痛绝。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发言 高国全 摄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我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这个问题实际上研究不是特别深入,因为我本身从事记者行业也没有太长时间,但是因为做这样一个节目(备注:“李德勇”真假记者敲诈案)非常有感触。

    2012年底,我摸底差不多也快一个月,就发现假记者敲诈的原因,主要是来钱太快了。当时的节目里面有,他跟我说,一个月可以赚两台车。这是什么概念,不仅仅是他自己去,他还组织很多人去,是一帮一帮人,来钱很快,而且到了当地之后,尤其是企业和县一级往下的政府,包括镇一级,他只要过去哪怕没有任何事由,过来看一看,来了坐一坐人家就得拿钱,不管你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很多地方都知道他是假记者,但是没办法。

    江苏一个地方叫唐沟,那里的人见到假记者,就说“你又来了”。这边说:“没有,好长时间没来了,我们下来转转,想你们了”。他们到一个小房间就开始谈,最后当地人说“你说一个数吧”,“反正我们过来就是想看看你农民征地的问题”。那个镇长说“那个不用说,哪个地方没问题呢,你就别说那些,说一个数。”

    涉及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这些人,我大概总结了一下,分为几种:

    一是真记者,业内称为拿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的,还有一些是有组织的专业的假记者,为什么说他们是专业的呢?他们一个星期在外面至少跑六七天,可能一个月要跑上二十天以上,他们出去不是一个地方跑,比如说我们去江苏的时候跟他们出去了一趟,第一天我们就跑了四五个地方,第二天转战徐州,后来到山东也是四五天,他们是专业一条线地走,而且相互之间的信息非常灵通,比如说山东某个地方有一个厂子,还有哪个地方的某个政府,他们相互之间传话,你去完之后我再去,我去完之后还告诉别人去,这个消息告诉别人的时候还会有提成。

    还有一类是无业人员,像刚才说的上午卖烧烤,晚上拿个证就去敲诈,这种证基本上是假证。在外面随便做的假证,这样的危害非常大,一般兼职做外快的人数并不是很多。真记者就是做假新闻、有偿不闻,但是真正的新闻敲诈我觉得很大一部分的程度都是来自于有组织的专业假记者,他们一般是一个假的网站,然后在上面制证,都冠以“国际”什么什么的,只要是一个名字随便说一个号码都给你办下来,有一个叫“中华传媒纵横”、“中国法制监督”,这些东西听起来来头确实不小,下面的人有的时候分不清,但是时间长了也会分清。对这类人打击的力度最难的,他们规避风险的手段非常多,危害也最大。过去一个地方拿一二千块钱,骗吃骗喝拿了钱就走人,不到饭点是绝对不去那个地方,专门赶饭点去,去了就吃饭,吃了饭就等着,他们也不会主动提钱,为什么呢?因为我不主动提钱就构不成敲诈,是他们主动给的,他们去了就在那儿坐着、等着,他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其实我觉得是跟着GDP走的,哪个地方的GDP高就到哪个地方去,而且到企业比较多,政府给的钱一般不会太多,500、1000块钱,给点油钱车马费。有时候他们会说1000块钱我们连油钱都不够。但是去企业就不一样了,像苏南一般开口就是三四万。我问过李德勇,说下面真的不给钱怎么办,他说不给钱就曝光、登报。我问发哪个报,其实他们从来就没有写过这样的稿子,最后我跟他比较熟了以后,他说实际上人家不给我们钱也没招,我们费那个劲去把这个东西去登报还不如走下一家。所以,我觉得这些人敲诈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钱。还有一些现象,真记者下面带一些假记者,李德勇当时跟我说,马路上所有的警察不一定是真警察,还有协警,出了问题临时工管你不管用,我后面还有真警察,所以真的和假的结合在一起打击实在是太难了。

    这些有组织的假记者,一肯定是离不开真记者,二也离不开网站和那些制证的地方,他们往往有一个网络平台或是其他的一些什么组织。很多人会打电话去这些地方核实,是否真有这个人。这些地方会说我们这儿有一个人。假记者只要向他们每个月交一些管理费,所以源头在这些假网站,包括中国法制监督、中华传媒纵横这样打着国家级名头的。遏制住这些网站就让假记者没有可以依托的地方,做违法违规的事儿就会更难一些。


    祝寿臣:刚才《焦点访谈》记者分析了假记者真敲诈,真假记者结合在一起进行敲诈的现象,我觉得这种现象危害非常大,非常值得我们深思。我也经常听到很多这方面的信息,也接到不少来反映情况的电话,尽管他们身受其害但是也不敢投诉媒体,理由是,尽管有时候知道他是假记者,但是他和真记者纠合在一起了。另外有些单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失误,这些人也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敲诈起来就肆无忌惮。记者应该是个非常崇高的职业,但是现在由于新闻敲诈等现象严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中国记协宣传联络部副主任张传亚发言 高国全 摄


    中国记协宣传联络部副主任张传亚:这次九部门联合出重拳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由来已久,近年来,虽然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治理,但仍屡禁不绝。这次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因为近些年来,编造假新闻已成为新闻敲诈的一种重要手段,敲诈者就是抓住了部分人“怕事儿”怕曝光的心理进行敲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闻敲诈、假新闻又有了新的载体、形式。一些不法网站、特别是假网站成了编造假新闻、实施新闻敲诈的新平台,其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危害更大,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在新闻界出现这些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有些新闻单位办报办刊办台办网指导思想出现偏差,把经济利益置于社会效益、媒体社会责任之上,把媒体当作经营牟利的工具,为了商业利益、小团体利益不讲是非、不辨真假、唯利是图。二是一些新闻单位对新闻队伍的培训教育不够重视,面对新闻队伍年轻化、人员来源多样化的趋势,必要的教育培训没有跟上,致使一些新闻从业者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根基不牢,对党的新闻工作传统不了解,对自身定位和作用不清楚,法制纪律观念淡薄,职业操守缺失。三是一些新闻单位内部管理不善、治理不严,有的媒体内部管理甚至流于形式,对新闻队伍中的个别害群之马缺乏管束,纵容默许,听之任之,为少数人胡作非为打开方便之门。

3月28日,中国记协网在京举办“传媒沙龙”活动。图为活动现场 高国全 摄


    祝寿臣:目前新闻敲诈、假新闻方面确实问题很突出,但是我们有关方面,包括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都采取了一些措施积极进行治理。农涛处长你们这几年都做了哪些工作?


    农涛: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违规活动的两种不同形式,应该说扯不到一块,为什么这次放到一起,我理解是这样,很多新闻敲诈是利用假新闻来敲诈。比如,某地可能有一些问题,严重程度是一,但是我把它写成五,然后通过网上发出去来进行敲诈。所以,现在虚假新闻和新闻敲诈很多时候是同时出现在一个案件中,包括假记者、真记者结合在一起,假新闻和敲诈结合在一起,成为了一种现象。

    刚才刘总介绍到,10多年来新闻敲诈的标志性事件,实际上我们在历次事件中,应该讲也下了很大的功夫严厉打击。回顾这段治理过程,我也感觉到其实政府部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在不断地加强。繁峙矿难的时候,对涉事记者的处理当时主要是新闻单位开除;后来2006年、2008年的是吊销记者证,2011年建立不良记录,限制从业或终身禁业;到2013年达到处罚极限,因为搞新闻敲诈问题,我们吊销了三家报纸的出版许可证,这是我在新闻出版总署工作10多年从来没有过的。

    以“李德勇案”为例,李德勇是购物导报的记者,我们发现他的单位不给工资,跟他没有任何的实质性的关系,甚至他的社长总编辑都不认识他。报社记者是把部分的版面给一个承包人,这个承包人又招聘了一大批人,李德勇只是其中一员。调查发现,李德勇敲诈来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是汇给报社的,新闻单位成了不法人员敲诈的平台,所以报纸最终被吊销了出版许可证。此外,中国特产报社的问题也非常严重,有三个记者反复到宁夏去敲诈,也不是直接敲诈,就是发负面新闻核稿函,地方部门一紧张,就开始谈宣传协议,违法收取所谓宣传费。

    基层群众不敢举报新闻敲诈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基层的生产单位主要是生产经营,其中自身存在违规问题,倾向花钱免灾,而不愿意举报。另外一方面,群众对我们打击新闻敲诈恐怕缺乏信心,害怕举报后被报复。

    所以去年我们通过依法吊销违法报刊的方式,向基层群众传递一个信号,给他们增加信心,我们有坚强的决心要打掉这种违法活动,希望基层的群众也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指证这些违法的单位和不良的记者。应该讲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特别是需要受害单位勇敢地站出来举报、指证,提供证据。这方面仅靠政府部门打击还是很困难的,因为取证难的问题始终伴随着打击的全过程,当事人不提供一些证据、线索,案件很难有突破。


    《焦点访谈》记者:取证难是一个最大的障碍,为什么取证难?因为他怕,怕你抓了李德勇,还有别的团伙,走了一波又来一波。我们去过一家食品厂,之前李德勇已经去过6次,我们去的时候是第7次,那个人就说你一来我就知道你是江苏的。

    我们有一段没有报道出来,当地的政府或基层单位的人出来投诉、举报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在镇一级,或者是在乡镇一级、县一级的单位也有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到其中,有的中间还会收一部分回扣,像这种情况你要打击就更难,取证也更难。


    农涛:今年,我们打击的力度要增加,所有涉案的人员,不管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涉及违法犯罪都要移送司法机关,涉案单位的新闻负责人在管理当中确实存在管理失职,甚至纵容、包庇的,我们要把案件移送到其上级的纪检部门,我们叫“双移送”,要增加违法当事人及其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违纪成本。

    当前,一些报社确实受互联网、新媒体的冲击,经营有困难。有的报社把经营任务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压到采编人员头上,有些报社采取了一些所谓的改革,由编辑记者介入广告发行,这个问题很突出。特别是有一些财经类的媒体,在一些公司上市前期,在证监会过会前,大量的财经媒体不断地加强对这些公司的监督,正常的监督是可以的,上市公司涉及到很多的公共利益,媒体对他们有监督责任。但是有些媒体利用新闻监督搞内部交易,向上市公司获取巨额的非法利益。去年,浙江的三个财经记者先后被判刑,其中一个记者最多受贿300多万,都是一些公关公司受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委托送钱,送一笔钱发一篇稿,一个记者竟然能够收300多万受贿,利用报道权收这么多钱,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多么严重。

3月28日,中国记协网在京举办“传媒沙龙”活动。图为会后合影 高国全 摄


    祝寿臣:中国记协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九部门之一,将积极做好有关工作,推动加强新闻队伍建设,支持配合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中国记协一直高度重视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从多个方面入手,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重新修订《全国“三教办”处理举报的程序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举报投诉内容的受理、核查、督办程序,以及对各类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查处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工作的意见》,对查处问题的范围、查处程序、查处组织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为严重的举报投诉进行直接调查核实。二是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通报和谴责力度。2013年8月和12月,中国记协会同相关单位,查处了三湘都市报、中国改革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失实报道等问题,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报。今年2月、3月,中国记协又接连对法制晚报、西部时报、河南青年报、中国县域经济报等媒体出现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问题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同时,对新闻界出现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中国记协也及时发布声明,予以严厉谴责。(比如,对购物导报社记者李德勇“组团”新闻敲诈一事,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三是积极推进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按照“举报查处为重点,惩治引导相结合”的思路,中国记协积极推进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等五省市试点建立新闻道德委员会,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建立,搭建了一个依法管理、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新平台,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创新之举,是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闻战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今年,试点省市的范围再次扩大,北京、黑龙江、福建等10省市将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建立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四是推广使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手册》。目前,中国记协正在组织专家、学者对《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手册》进行修订,下一步,将在征求新闻宣传管理部门意见基础上,向全国新闻界推荐使用,为广大新闻工作者规范采编工作提供更加具体明确的行为规范。


    刘健:出现这种丑恶现象的原因,首先还是因为客观上“有事儿”,其次是利益相关方“怕事儿”,其三是他们有财力、有资源“平事儿”,最后才说得上媒体行业的自律、操守问题。

    一、社会转型期也是利益冲突期,矛盾多发,层出不穷。而且,当今是网络时代,利益受损一方爆料也非常方便,几乎什么东西都捂不住,只要事情出了,就会有媒体闻风而来。

    二、越“怕事儿”的越容易被敲。矿山出事儿,捂不住就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是牢狱之灾。上市公司对负面信息的披露比较敏感,怕引发股市波动。实行问责制之后,基层党政官员比以前更怕“出事儿”……这些方面都比较有钱,这些年“土地财政”闹的,基层政府手头也比较宽裕了。

    三、负面新闻会被网络放大。从事新闻敲诈的,多是所谓“小报小刊”。过去,面对这类“小报小刊”的负面报道威胁,你可以不搭理他,反正登出来也没有啥影响。但现在不同,不管多小的没人听说过的“小报小刊”,登出一条负面新闻,门户网站在主页面转载了,其实际影响与在人民日报刊登没什么不同!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新闻敲诈近年来才大规模出现并愈演愈烈。

    防止敲诈,根本上还是要对舆论监督“脱敏”。要认识到,当今,很多事情怎么捂也是捂不住的;上级领导也要接受这样的现实,基层有些事情被媒体揭露出来是正常的,不要大惊小怪,动不动就“震怒”;对于负责任的主流媒体开展的负责任的监督,要支持,至少要理解。

    跟一般的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不同,新闻敲诈几乎不可能完全是记者的个人行为。有个别在社会上声名狼藉的媒体,我们很多同行都高度怀疑其是以新闻敲诈为主要盈利模式或生存模式。所以,在这方面要求自律的话,首先应该要求“媒体自律”,其次才是“记者自律”。

    “媒体自律”,关键一条,是要真正把采编和经营分开,最起码,记者不应承担经营任务。

    “记者自律”,重要的是恢复记者的职业荣誉感。如果记者都被当成了“新闻民工”,媒体完全变成了牟利工具,其职业道德滑坡就会滑起来没完。

    虚假新闻的问题与此不同,主要是行业自律与媒体内部管理的问题。

    没有主观故意的虚假报道,主要是作风、能力、水平问题。媒体必须强化相关管理规范,譬如不能允许记者单凭电话采访和网络复制粘贴就写出重要报道,监督性报道必须派出有经验的成熟记者,必须采访所有利益相关方,媒体和记者也必须与报道的相关各方全无利益关联,等等。

    故意造假,则一经发现就必须给予最严厉的处分,队伍管理在这方面必须是“零容忍”。


    祝寿臣:刘总谈的观点非常重要。一方面我们要把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正常的舆论监督区别开来,我们还是要支持舆论监督,当然舆论监督应该是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建设性监督。现在一些主流媒体做得还是不错的,包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经常有一些监督是非常及时、非常到位的,这些的确促进了我们日常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对社会上存在的新闻敲诈、假新闻还要进行有力的打击。这个打击应该综合整治,方方面面配合。首先从队伍建设上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制度建设,方方面面的制度,包括刚才刘总讲到的内部的一些管理制度,采编和经营管理分开,这个应该明确。但是一些行业类媒体往往这方面还存在明显的问题。另外记者应该有一种职业荣誉感,这方面和过去相比的确大大的削弱了,过去感觉做记者非常光荣、是很自豪的事情。现在记者的作风建设也需要加强,“走转改”是非常必要的,老一代的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作风非常扎实,采访新闻不是去一趟就能解决的,像穆青、冯健和周原写焦裕禄,几次到河南,待上几个月,现在记者采访一般去一趟,时间不长回来就写一篇新闻。这方面我觉得的确也需要改进。


    《焦点访谈》记者:我觉得在防范和治理方面,我们确实需要花很多的力气、下很大的功夫。其实最难就是取证。据说后来采访李德勇的时候,问他去过几次、要了多少钱,他就说我拍下几次就去过几次,最终他是判了三年。他儿子还不到二十岁,平时也不喜欢出去,但是他爸爸逼着他出去要钱,因为来钱太快了。我有一点想法,所有的这些人,像我刚才说的在得到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真记者)去敲诈是一部分,所以需要规范媒体行为,在这方面可能查出来相对来说是容易一点。另外无真记者证的人需要有一个依托平台,这个平台有相当多的是假网站,工信部掌握了相当大的一批假网站信息,所以要控制所谓的平台。没有网站这个制证的依托平台很难能敲诈到东西。他们做的这些网站都是没有经过备案的。因为这些人像李德勇手下最多有30多人,30多人每个人手里都有几本证件,他儿子有三四本证件,比如说法制监督或者是其他的。到最后他卖一个证跟你收钱,每个月收管理费。真记者、假记者,用什么证件都有价码的。比如到食品厂,拿着“法律监督网”的证给了一千块钱,拿着《购物导报》的证就拿了三千块钱。

    社会各界要正确看待舆论监督,以平常心对待。李德勇为什么只在苏南和山东跑呢,是因为这个地方有钱。我就问他为什么不去浙江,浙江不是很有钱吗,他就说浙江那些人不怕你,报就报吧。做这一行只在河南、山西、陕西,但是到了视野更开阔的地方就行不通了,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


    祝寿臣:几位嘉宾都谈了很好的意见。治理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突出问题任重道远,中国记协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的查处和通报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引导,为切实刹住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歪风,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发挥积极作用。今天下午的“传媒沙龙”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本文地址:http://gzsjx.gzrbs.com.cn/detail.php?cid=2&id=888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