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 > 正文

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电视评论/电视专题的特色与不足点评

信息来源:《中国记者》杂志浏览量:1597更新时间:2016-09-27 15:28:19

抓主流·促认同·树标杆

    内容提要 在当今中国,以电视媒体为代表的主流舆论场和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民间舆论场出现了分化。在这样的语境中,电视评论和电视专题节目要想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就应当在坚持主流价值观、坚持理性和逻辑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弥合两个舆论场之间的裂隙,从而形成共识、获得认同。

    关键词 中国新闻奖 电视评论 电视题材 点评

    □ 文/张红军

    作为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一名“新兵”,担任的工作又是审核委员会委员,本来是轮不到我来进行点评的。但受《中国记者》杂志的邀约,加之在审核过程中多少有一些心得体会,所以欣然接受。然而毕竟是第一次参与,缺乏与往年的比较分析,只能是就事论事,有感而发。如有不当,还请新闻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与数据发现

    毋庸置疑,电视评论和电视专题是电视新闻中的“重武器”,在舆论引导和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新媒体以其信息海量和传播极速特征,极大地冲击着传统电视新闻的生产和传播。在这样的媒介生态下,媒体间的新闻竞争焦点逐渐由“首发”和“独家”之争转移到了“观点”与“角度”之争,电视评论与电视专题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在本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中,电视评论共有14件,电视专题共有42件。在电视评论作品中,来自央视的有1件(占7.1%),来自省级(直辖市)电视台的有10件(占71.4%),来自地市级及以下电视台的为3件(占21.4%)。在电视专题作品中,来自央视的有4件(占9.5%),来自省级(直辖市)电视台的有24件(占57.1%),来自省会城市或地市级以下电视台的为14件(占33.3%)。

    经过审核和评选,最终获奖的电视评论作品为6件,占参评作品总量的42.9%;获奖的电视专题作品为9件,占参评作品的21.4%。在获奖的6件电视评论作品中,有5件来自于省级(直辖市)电视台,有1件来自于央视;在获奖的9件电视专题作品中,有5件来自于省级(直辖市)电视台,有3件来自于央视,有1件来自于省会城市电视台。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首先,电视评论作品的参评数量远远小于电视专题作品。这也使得电视评论作品的获奖率是电视专题作品的两倍。究其原因,应该是在有限的报送名额之下,各家电视台为争取多获奖而舍弃质量较弱的电视评论作品所致。这一现象,暴露了电视评论节目在当下中国新闻作品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事实,这与新媒体环境下电视评论应有的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第二,央视和省级(直辖市)电视台作品明显优于省会或地市级电视台作品。就电视评论和电视专题两个类别而言,央视和省级(直辖市)电视台获奖率分别为80%和29.4%,而省会或地市级电视台作品获奖率只有5.9%。虽然这一数据受到报送总量的影响,但作品本身的质量,包括选题视野的宽窄、叙事能力的强弱及制作水准的高低,恐怕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二、抓主流——关注国计民生中的重点与热点

    在获奖的15件作品中,几乎都是关注国计民生中的重点与热点事件的。获电视评论一等奖的作品——浙江广电集团的《“电商”与“店商”谁能争锋?》,通过对杭州四家接连倒闭的大型实体百货商店和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大型电商企业的调查与采访,关注当下社会的热点话题——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中国经济发展走向这一重点问题。获专题一等奖的作品,上海广播电视台的《食品工厂的“黑洞”》则将目光聚焦于涉及公众利益、受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对美国欧喜集团上海分公司生产线历时3个多月的隐性采访,揭露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此片不但引起了国际媒体的普遍关注,还直接促成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的完善。

    获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在题材选择上也是抓主流、抓热点。《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关注意识形态建设;《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关注国家重大战略问题;《解密“狱中八条”》和《代号221——原子城往事》关注党和国家重大历史问题;《金国庆:与共和国一起成长》则展示了个人命运与祖国发展息息相关的主题。另外,《建设国际海上救援基地 彰显国家主权——西沙海域大救援的启示》《念斌:从死刑到无罪》《中国人的饭碗》《京津冀 大棋局需要大局观!》《阳新“清风”行动纪实(上、下)》《寻找“炎黄”》《忠诚无限:夫妻国旗班》,分别关注国家安全、法治进程、粮食安全、城市治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问题。

    再来看全部56件作品,选题涉及党群关系、反恐、政治体制改革、创业、基层管理等诸多国计民生的重点热点问题。这充分说明,关注当下中国的重大变化和社会热点问题,是进入优秀作品行列的前提和基础。

    当然,选题抓主流并非意味着作品的立意和导向正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明确规定:“凡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和意思表达不清或有歧义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在此次参评作品中,个别作品导向明显不当。例如,电视专题《跳神的人》中,主人公采访同期声中多次出现宣传封建、迷信思想的表述——“它就是神,所以妇女就不能(参加),(不能)让肮脏的东西去碰这个神”;电视评论《害命“大师”缘何能“神医”归来?》用大量篇幅分析胡万林成功的秘诀,而不是揭露骗术及其危害,没有达到警示、震慑和普及科学的作用。再比如,电视评论《硬币砸疼了谁的心》用“恶作剧”来定性企业对待职工的恶意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

    三、促认同——注重表达的故事化与电视化

    在当今中国,以电视媒体为代表的主流舆论场和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民间舆论场出现了分化。在这样的语境中,电视评论和电视专题节目要想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就应当在坚持主流价值观、坚持理性和逻辑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弥合两个舆论场之间的裂隙,从而形成共识、获得认同。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如何表达就成了关键。

    首先,电视媒体除代言公权外,还要自觉站在百姓立场,代百姓发声,以事实说话。以《食品工厂的“黑洞”》为例,2014年4月,记者接到观众爆料,反映上海福喜公司长期使用过期原料制作食品。在其他途径无法获得一手证据的情况下,记者深入工厂进行隐性采访。在接下来的3个多月的调查过程中,记者始终站在百姓立场上,以公众利益为先,通过证据确凿、逻辑严谨的采访和拍摄,以事实说话,不刻意渲染,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其次,要讲有血有肉的中国好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是好故事?我以为,那些能为社会凝聚共识,为改革汇聚合力,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动力的人和事,就是能够‘弘扬中国精神’的好故事;那些看似平凡普通却意味隽永,能够映照出时代光芒的凡人小事,就是能够‘传播中国声音’的好故事。”[1]此次获奖的作品中,不论是《解密“狱中八条”》和《代号221——原子城往事》这样的“弘扬中国精神”的历史故事,还是《寻找“炎黄”》《忠诚无限:夫妻国旗班》《金国庆:与共和国一起成长》等这样以小见大的现实故事,无不注重挖掘细节、注重情节,使得故事精彩、有血有肉。

    再次,要充分发挥电视“图像化”的特质,以增强传播效果。《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充分利用各种电视化表现手段:百度指数、报纸图片、图形、图表、专家采访、大学生采访、连线采访、画中画等等,可以说是“利用图像进行评论”,使抽象的政策变得可观可感,增强传播效果。《“电商”与“店商”谁能争锋?》更是调动一切手段获取素材,从重大新闻事件的画面资料到图片、图表、动画,甚至是李克强总理和众多互联网“大咖”的采访,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吸引力。

    四、树标杆——力求制作的严谨性与规范化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新闻作品最高奖,其获奖作品理应成为新闻界的范例和标杆。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论是从思想内容到艺术水准,从图像、声音到文字、创意,每个节目的各个构成要素,都应该力求严谨和规范。换言之,只要有明显差错或不规范,都不应获奖。这一点,在《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电视新闻作品是文字、图像、声音高度融合的一种新闻形态,和报纸、广播、网络作品相比,想要达到精品水准,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也许正因为如此,今年的差错率依然较高。在电视评论和电视专题共56件参评作品中,有差错建议撤销的作品有13件,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这些差错所反映出的问题比较具有代表性,值得各级电视台和新闻工作者重视。

    1.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

    电视对语言文字的使用起着一种榜样、示范、引导甚至推动的作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电视节目字幕播出管理》的通知。此次被撤销的作品中,字幕、解说词中出现的文字语法错误或不规范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

    一是错别字频出。比如,将“心理”错写为“心里”,“截至目前”错写成“截止目前”,“疑议”错写为“疑义”,主持人把姓氏“牟”读作móu,应读 mù,等等。尤其是“的”“地”“得”的错用现象尤为普遍,在56件作品中,出现“的”“地”“得”误用的高达13件,有的单个作品中仅此类错误就有七八处之多。这一现象之所以如此普遍,除制作人员工作不认真之外,相关人员文字能力不扎实、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等也是重要原因。

    二是同期声字幕不规范。同期声字幕的作用,一方面是确认人物的谈话内容,消除语言差异带来的传播障碍,以免产生误读、误解现象;另一方面是帮助听力较弱的观众理解节目内容。因此,同期声字幕不仅要对同期声中不明确、不完整的信息进行修正,还应在保证正确传递人物谈话内容的基础上,尽量与同期声内容一致。此次参评作品中,这两方面不规范的情况都存在。

    比如,“每月收入一千五、六”应为“每月收入一千五六(百元)”。再比如,同期声为“觉得哪里可以搭把手帮个忙”,字幕被改成了“可以帮忙”;同期声为“7月初吧,开始准备办理”,字幕为“今年7月初开始准备办这个证”;同期声为“开发计划排得非常紧密”,字幕为“我们的开发计划排期会非常紧”。

    三是解说词存在语法错误。比如,“讳莫如深的死亡,就这样被他豁达地化解开来”“在一个偶然命运转机的机会”等语句存在搭配不当、词语重复等语病。又如,电视专题《一颗印章管审批》中,“滨海新区封存的109枚审批公章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109个章合并成一枚公章后,审批权力相对集中”,量词使用前后不一致,“颗、枚、个”随意混用。

    此外,电视作品在文案写作中的语法错误还体现在标点符号错误、标题用繁体字、前后表述不一致、主持人表述有误等方面。

    2.用错典故、照片等资料

    采编制播人员业务素养不足,导致作品出现硬伤。比如,有的作品把刘备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当成诸葛亮所说。电视评论《如此做秀》中,在批评官员做秀的段落,解说词提到“事故现场,嘴上心情沉重强调严肃处理,握手慰问之余竟满脸笑容”,所配画面是领导同志在建筑工地视察工作的照片!电视专题《赶考路上》采用的资料照片中,领导同志右侧是因腐败被判处死刑的某官员。这类问题虽然不多见,但也明显暴露出相关采编制播人员粗心马虎、不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此外,少量节目在采制过程中,存在音视频质量较差的情况,如音响过于混杂、被采访者录音不清晰、环境嘈杂等,影响了作品的收视收听效果。

    2015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在会见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代表时指出,新闻战线要聚焦“十三五”,深化“走转改”,激发正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我的理解,聚焦“十三五”,就是要抓主流,就是要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重点与热点;深化“走转改”,就是要落实“三贴近”要求、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就是要促认同;激发正能量,就是要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沟通、汇聚社会合力。期待明年会有更多更好的新闻作品!(作者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副院长,影视传播研究所所长,南京大学紫金传媒研究院执行院长)

    【注释】

    [1]唐绪军:“讲好有血有肉的中国好故事”,光明日报/2015年/2月/8日/第8版


本文地址:http://gzsjx.gzrbs.com.cn/detail.php?cid=9&id=1544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