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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关于开展第三十一届贵州新闻奖评选及第十四届长江韬奋奖贵州推荐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第三十一届贵州新闻奖评选及
第十四届长江韬奋奖贵州推荐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省、市(州)各新闻单位、记协、专业记协及新闻教研机构: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四届长江韬奋奖评选会将于2016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各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经研究,我省今年参评中国新闻奖的作品全部从第三十一届贵州新闻奖获奖作品中产生、,参评长江韬奋奖候选人选同期按《长江韬奋奖贵州推荐人选评选办法》推选产生,各单位不再单独报送。第三十一届(2015)年度贵州新闻奖评选大会拟于2016年4月初在贵阳举行,各初评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
现发布在《贵州记协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如对本《评选办法》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1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提交省记协评奖办公室。
根据《贵州新闻奖评选办法》(黔记发【2016】2号文件)、《长江韬奋奖贵州推荐人选评选办法》(黔记发【2016】3号文件),现就第三十一届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第十四届长江韬奋奖贵州推荐人选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贵州新闻奖
(一)参评作品报送数额
为进一步与中国新闻奖评选接轨,根据中国新闻奖各类作品设奖、报送比例,今年贵州新闻奖将增加新媒体、网络、摄影等专项奖的报送和设奖数额。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各类参评作品名额原则和往年报送数额不变,新媒体、网络、摄影等专项奖报送名额略有增加,具体详见《贵州新闻奖报送数额表》报送数额见附件1。
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自荐和他荐方式推荐符合《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如超额报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按该报送单位申报的参评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靠后的作品。
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参评作品推荐、报送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认真做好报送的参评作品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于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和违反“评选程序”的参评作品材料要退回补充或撤销,逾期补充或重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参评作品材料报送要求
1.《贵州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
由报送单位填报。如同一项目有2件(含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初评得票多少为序。
2.贵州新闻奖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项目参评作品以及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上述类型作品填报、制作要求:
(1)填写《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
a.“刊播单位”栏须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名称填写,不必填写部门、频道、频率等。
b.经初评报送的参评作品,“初评评语(推荐理由)”栏填报初评评委会撰写的评语,并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自荐(他荐)作品在该栏内填写推荐理由,并由推荐人签名(社会单位推荐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明确填报“初评评语(推荐理由)”的,不予受理。
c.“社会效果”栏填报参评作品刊播后的社会影响、转载、引用情况以及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应用新媒体情况等内容。通讯社刊播作品在本栏内填报稿件落地和采用情况。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在本栏内填报作品境外落地、转载情况。
(2)参评作品复制件。
参评作品复制件要求与原版刊播作品一致。文字、广播、电视系列(连续)报道复制整组报道开头、中间和结尾阶段各1篇,共3篇代表作;组合报道复制整组报道3篇代表作。连续刊播的组合报道复制开头、中间和结尾阶段各1篇,共3篇代表作。
a.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样报和2份作品剪报的清晰复印件。
b.通讯社作品提交2份打印稿和1份媒体采用样品(参照报纸、广播、电视作品提交材料要求,网络作品提供网页打印件)。
c.广播、电视作品提交2份该作品音视频播出内容的完整文字打印稿和1份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文字稿内容要求同原播出作品一致,段落清晰完整,文字与标点符号使用准确。原版播出作品请复制为数据文件存储在U盘中,文件名以参评项目+标题命名,如“广播专题 巡航钓鱼岛亲历”。广播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MA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或MP4格式文件。
复制后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能够前进和后退。播出时含有片头、片尾的独立作品,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代表作的音视频文件须在文件名末端注明代表作序号,如“广播系列 长空奇缘——两岸退役飞行员首次同飞蓝天 代表作1”。
d.新闻论文提交2份作品刊发页复印件和1份完整样刊(书)。
e.系列(连续、组合)报道须填报《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4)。
f.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材料要求。
根据作品类别、体裁按照上述项目报送要求制作参评材料。该项目参评作品必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g.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原文稿后附2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
(3)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推荐表》、文字材料(作品剪报复印件或文字稿打印件)、样报(刊、书)。
(4)网络公示用的参评材料电子版及制作要求。
所有参评材料,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成网络公示及评委审核用的电子文本。如通过网络报送确有困难,可按要求将相关参评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本并存储在U盘中,于2016年2月22日前寄送到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如仍有困难,须在截稿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与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办法。
a.文字材料均要以WORD文件制作成评委评审用的电子文本。
b.报纸版面、摄影、漫画作品制作成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文件。
c.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 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MP4格式视频文件。
由于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不支持断点续传,如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2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储存。
二、 长江韬奋奖参评人选报送
(一)参评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报送参评人选名额:省直新闻单位各1名,市(州)记协各1名,各专业报纸以及各专业杂志各1名,没有成立记协的市(州),由当地党委宣传部负责报送1名。没有满足参评人选条件的单位可不报。
如有超额报送,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将按该报送单位申报的参评人员顺序,撤下排在其后的人选。
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参评人选推荐、报送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认真做好报送的参评人选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于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和违反“评选程序”的参评人选材料要退回补充或撤销,逾期补充或重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参评者须申报事迹材料,并从本人获奖作品中选择1件符合《评选办法》“评选标准”的代表性作品作为参评长江韬奋奖的依据。具体申报材料及制作要求如下:
1.填写《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参评者推荐表》)。
2.参评者事迹材料。
不超过2500字,内容须写实。材料后附本人工作简历(格式为:“×年×月——×年×月,在×单位任×职”,简历文字不计入事迹材料字数)。
3.填写获奖作品登记表。
根据所选代表作品实际情况填报。
4.制作获奖作品复制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制作要求同贵州新闻奖相关类别作品。
获奖作品证书颁发为集体证书的,请附该作品刊播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部门章无效)。
5.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参评者推荐表》、参评者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附件6)、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复制件。
6.视频介绍短片。
(1)该短片将在全体评委会评选讨论时播放,请重点介绍个人事迹和工作情况。
(2)短片时长不超过2分30秒。如超过规定时长,评奖办公室将按照规定时长,截去超长内容。
(3)请制作为数据文件存储在U盘中寄送,格式等要求同贵州新闻奖电视作品。
7.照片。
标准证件照(2寸蓝色背景)、工作照、生活照电子版。文件格式和分辨率同贵州新闻奖摄影作品。
三、参评、报送材料总体要求
第三十一届贵州新闻奖及第十四届长江韬奋奖贵州推荐人评选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文字材料打印件和复印件、样报(刊、书)、音视频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以及所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如申报材料不完整,评奖办公室不予受理。
相关初评和报送过程中如有拿不准的问题,请务必及时与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
(一)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参评材料,评奖办公室将退回补充。撤销后重报或逾期补充的,评奖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贵州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与《评选办法》有关评选项目的评选范围、评选要求一致。如有不一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参评作品复制件用于制作提交给评委的评审材料。文字类作品请务必提交清晰、完整、不杂乱的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个别整版刊登的作品,可用A3纸复印。音视频作品的复制件将提交给评委审听、审看,请务必检查复制后的播放效果。
(四)参评材料的电子版用于网络公示,请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格式制作。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参加网络公示的,将撤销参评资格。
(五)上述材料复制件以及相关申报信息,要求务必与刊播作品一致。如有造假等违规情况,将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评选办法》规定的报送单位和试点报送单位须出具履行推荐、报送程序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内容要求列明相关推荐、报送初评组织情况和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相关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七)自荐(他荐)作品和人选的推荐人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要求列明参评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相关情况,并签署推荐人姓名(由社会单位推荐的,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参评、报送材料申报办法
(一)申报的文字材料及作品复印件、样报(刊、书)和音视频作品复制件等,请务必于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达评奖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372号贵州日报报业集团13楼1302室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收件人: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邮政编码:550001。
五、截止日期
(一)电子版材料。
可按照本《通知》规定格式制作网络公示用电子版材料,于2016年2月26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审核,如通过网络报送确有困难,可存储在U盘中,于2月26日前寄送到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如存储U盘仍有困难,请提前15个工作日与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办法。
(二)纸质材料。
经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审核电子版材料通过后,由评奖办公室通知各报送单位报送纸质参评材料原件2套,复印件10套,于2016年3月15日前送达贵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
六、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联系办法
联系人:肖宇 文乔 王塬钧
电话:0851-86625212 传真:0851-86625100
Email:76636291@ qq.com
地 址:贵阳市宝山北路372号贵州日报社1302室
七、贵州新闻奖评奖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初评和报送过程中如有拿不准的问题,务必及时与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
附件:
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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