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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评选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贵州记协网浏览量:2317更新时间:2016-01-12 13:38:33

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项初评报送单位和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试点报送单位:

根据2015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实践,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评奖办公室对《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作了补充和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617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中国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长江韬奋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一、评奖宗旨

开展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新闻规律,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我国新闻界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其负责人不得参评当届长江韬奋奖。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长江韬奋奖参评者须是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发记者证的新闻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工作人员和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近5年内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的新闻工作者,不予评选。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以上负责人不参评。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中国新闻奖

中国新闻奖设29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名单。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申报作者为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6)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电视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采访记者、摄像、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网页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4.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每件参评作品可另行申报1位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栏目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4)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5)国际传播奖项: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类别不超出中国新闻奖其他28个项目的规定范围。申报作者、编辑、主创人员按类别参照上述28个项目要求。

(二)长江韬奋奖

长江韬奋奖设2个评选系列。

1.长江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或新闻类节目主持、播音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2.韬奋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编辑、评论、校对检查或新闻节目制作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四、评选标准

(一)中国新闻奖评选标准

1.总标准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2)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5)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有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影响文意的,不得获一等奖。

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一等奖。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得获一、二等奖的差错,不得获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专栏申报代表作之外的内容,差错达到5处,不得获奖。

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以及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

8)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所申报的每篇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报纸副刊作品中,文艺评论、杂文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网络评论不超过2000字;新闻论文不超过6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数或时长为准。

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文字、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作品,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每类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2个。

2.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文字消息作品应有规范电头。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细节、有深度、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网络访谈要求有网络特色。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地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技术先进。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6)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17)国际传播奖项要求作品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特别是在涉华重要舆论竞争中,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欣赏习惯和社会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转载、引用)率。

(二)长江韬奋奖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1.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自觉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2.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贴近”,坚持“走转改”,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3.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4.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奖中的一项,或获得过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的一等奖,或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广播、电视作品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校对除外)。

5. 在参评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网络媒体、新媒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编辑

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新闻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校对检查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优异。

5)新闻播音员、新闻类节目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节目驾驭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6)新闻类节目制片人

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激发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一)中国新闻奖

设奖数额不超过30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3个(包括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91个左右;三等奖156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其中报纸、通讯社、广电、网络类作品各不超过1个。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项目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中国记协向一等奖(含特别奖)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以及新闻名专栏获奖单位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编辑颁发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颁发作者获奖证书。

(二)长江韬奋奖

20个获奖者名额,其中长江系列10个,韬奋系列10个,可以缺额,不能超额。由中国记协向获奖者颁发长江韬奋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推荐、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1.推荐单位。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原创并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不限本单位刊播)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推荐本单位符合“评选标准”的新闻工作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的作品和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推荐参评。合作作品由首发刊播单位推荐。

2.报送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产业报协会和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是本地区、本系统中国新闻奖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的报送单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新闻专栏的报送单位。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推荐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的报送单位。

该会也是全国广电系统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的报送单位。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的报送单位。

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漫画和新闻版面的报送单位。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是报纸副刊作品和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的报送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可直接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本届在以上机构试点,今后可视试点情况增加或减少。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1.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和人选:

A.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B.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C.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和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D.认真按本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作品和人选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和人选。

E.推荐单位推荐的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长江韬奋奖参评者,均要填写推荐表。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中央部委专业报在推荐长江韬奋奖参评人选时,须有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和盖章(部门章无效)。

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情况,各社会单位、个人,均可在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截稿日期前,按《评选办法》规定标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和参评者。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等18家试点报送单位只接受自荐(他荐)优秀新闻作品。

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和参评者材料后,如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不符合“评选标准”的问题,就要和所收到的其他参评作品、参评者一起,认真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选,确保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和人选纳入到推荐、报送范围。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材料后,及时委托18家试点报送单位进行审核和初评。

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和参评者均须填写参评作品、参评者推荐表,并在推荐表“签名”处签署推荐人姓名,推荐人为社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完成上述程序后按下列要求推荐:

A.中国新闻奖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材料分别向以下单位推荐: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均含子报和社办报纸,下同)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向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推荐。

    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等中央部委专业报组成初评委员会,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解放军报社和军队系统新闻单位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

中国产业报协会会员单位向中国产业报协会推荐。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中央部委专业报的子报,向中国产业报协会或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推荐。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向本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推荐。

以上新闻单位报送范围以外的行业报社,其主办单位属地方的,向属地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推荐;主办单位属中央单位的非产业报协会会员单位,向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推荐。

B.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新闻摄影,新闻漫画,新闻版面、副刊作品,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按这些专项作品初评单位制定的《初评工作通知》推荐。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会同本地区相关单位共同组织这些项目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根据类别按上述办法向相关报送单位推荐。

2.报送办法

1)各报送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专项作品和人选的推荐办法、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

2)各报送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评选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作品和人选,并将候选的参评作品和人选提交初评委员会审看、讨论、评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规定的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和人选。

3)报送单位将拟参加定评的参评作品和人选,在本地区、本系统或各初评委员会指定的新闻网站完整公示(含参评作品和人选的相关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

4)各报送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办法各项规定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事迹材料和其他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以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举报,要与推荐单位认真核查。如举报属实,即撤销该作品、该人选的报送资格;如举报不实,则要公开予以澄清。在此基础上,由报送单位领导班子(除各专项初评报送单位外)集体决定报送参加定评的参评作品和人选。

初评时,要在坚持“评选标准”等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省级媒体与地(市、县)级媒体。同时,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要统筹兼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要统筹兼顾少数民族、女性新闻工作者。

5)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作品和人选后,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在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报送的长江韬奋奖参评者,须经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6)新闻教研机构等试点报送单位推荐和受委托初评,均须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组织审核、评审。其中,委托作品的报送数额按不超过委托数的60%评出。评选结束后,要进行公示。公示可在本机构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按照规定受理、核查举报并确定报送作品。

(三)报送材料

1.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获奖作品材料必须与刊播时一致。凡发现有不一致或为评奖而重新制作的,视为造假。

2.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在截止日期前15个工作日联系评奖办公室说明情况)。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达日期为准,网络报送材料以截稿当日24时为准)。

七、评委条件和评选委员会的产生

    (一)评选委员会负责中国新闻奖和长江韬奋奖评选。每届评委人数不超过90名,由中国记协聘任并报经中宣部同意,任期一届。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评委实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各单位申报的评委人选或其直系亲属参评长江韬奋奖,以及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采编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均取消当届评委资格,所空缺评委名额不补。

评委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

(三)评委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各1位负责人;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产业报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和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各1位初评委员会主任;中国记协主席、常务副主席和书记处分管书记(18人左右)。

2.新闻单位(不含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且有正高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25人左右,网络、国际传播可放宽为副高以上职称)。其中,中央新闻单位代表40%左右,地方新闻单位代表60%左右;网络媒体代表15%左右,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所占比例大致相等。同时,本着上届出任评委的地区和单位本届不再推荐的原则,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抽签确定推荐评委的地区和单位,然后请这些地区和单位按规定条件各推荐1名编辑记者评委人选。

3.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32人左右)。

4.专家学者(15人左右)。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从上届未出任评委的专家库专家中抽取产生。其中从事网络新闻研究方向的占20%左右,平面和广播电视研究方面的专家所占比例大致相等。

八、评选程序和原则

(一)实行推荐、初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

(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报送的参评作品、参评者材料,按本办法规定的“推荐、报送程序”进行审核,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作品和人选材料将退回报送单位。通过审核的参评材料将统一在新华网、中国记协网(中华新闻传媒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评奖办公室认真受理、核查举报,对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和人选撤销参评资格;拿不准的,报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其参评资格;网上评议意见提交评委会参考。

(三)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组织新闻教研机构、新闻媒体和外宣部门中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业务的专家组成审核委员会,分若干小组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参评者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要与评奖办公室沟通协调,如有原则性分歧意见,可一并将各自意见提交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审议,确定参评资格。

    (四)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五)在评委认真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六)中国新闻奖评选时,评委在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的基础上,分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作品。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荐情况,并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实到评委1/2赞成票。最多进行两轮投票,如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在评选一、二等奖获奖作品时,达到规定票数,只是由于设奖数额等限制而落选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次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

(七)长江韬奋奖获奖者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的赞成票。长江系列入选者中担任局级职务的新闻工作者不得超过20%,韬奋系列入选者中担任局级职务的新闻工作者不得超过30%

(八)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人选多于设奖名额,按得赞成票数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设奖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的情况,须由全体评委对这些并列的参评作品、人选再行表决,得票多者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人选未足设奖名额,空缺名额不补。中国新闻奖一、二等奖空缺数额计入下一等次该项目设奖数额。

(九)评选会上实行回避制,即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全体评选会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单位、本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和参评者。

(十)评选细则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当届参评作品、参评者等实际情况拟订,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十一)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细则将随评选结果在新华网、中国记协网(中华新闻传媒网)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决定。

    (十二)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中宣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和获奖者名单。

九、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本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申报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推荐表》等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人员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的推荐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对上述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有上述行为的长江韬奋奖参评者,今后不准其再参加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一经查实,除公开澄清外,还要责成有关单位对诬告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对违规参评并获奖的往届中国新闻奖作品和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一经发现,将公开发布公告,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被撤销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的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被撤销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的,终身不得参加新闻界组织的任何评选活动。

(二)推荐、报送两级评委会要承担推荐、报送责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程序和标准,推荐、报送优秀新闻作品和人选参评。如报送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或人选,将通报批评这些作品和人选所在两级评委会,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每年通报一次。连续两年被通报的,将视情况减少其推荐、报送名额。

(三)如发现参评作品、参评者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参评者本人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参评者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作者和参评者今后不得参加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并责成有关单位处理相关人员。

(四)如发现审核委员、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评委有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新闻界的各项评选活动。

(五)审核委员、评委严格履行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所签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授权,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的内容和信息。如有违反,取消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新闻界各项评选活动。

十、中国记协享有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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